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年2月29日      【字体: 】      打印 打印本页    

鄂建标定[2016]3号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建标[2014]142号),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,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。我站决定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调研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调研内容

(一)2015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2016年工作要点;

(二)各地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机制、计价活动及造价咨询行业监管工作情况;

(三)工程建设管理、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情况、信息网站建设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管理;

(四)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设立、分类、人员配备、经费保障等情况。

二、调研时间

2016年1月中旬至3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三、调研人员

分别由刘中强站长、吴青山副站长带队,有关科室人员参加。

2016年1月11日